遠距教學委員會設置辦法

大仁科技大學
遠距教學委員會設置辦法
94.12.16遠距教學委員會議通過
95.01.05行政會議通過
97.11.12圖書資訊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
第一條 為綜理全校遠距教學事項,特依據大學法第十六條及本校組織規程第三十一條規定,設置遠距教學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第二條 本會之執掌:
負責督導及決策本校遠距教學實施計畫及相關業務。
第三條 本會由校長、副校長、教務長、總務長、各學院院長、人事主任、會計主任、進修部主任、圖書資訊館館長、通識教育中心主任、推廣教育中心主任、數位中心主任及若干由校長遴聘本校遠距教學專家學者組成之。
第四條 本會由校長擔任主席,每學期至少應該召開一次委員會議,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。
第五條 委員會議之召開,應有組成人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。各項提案之決議,應有出席人員過半數以上贊同,始得通過,惟重大決議,應提教務會議或行政會議通過之。
第六條 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