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-2學期畢業生離校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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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應屆畢業生務必於5/23(一)前歸還所借圖書及積欠罰款,以利圖書館後續清查作業辦理。

二、至圖書館櫃枱查詢是否仍有欠書、欠款或上網個人借閱紀錄查詢(帳號為學號_請用IE瀏覽器)

5/24()起,有借書需求的應屆畢業生請以押金方式借書(與書等值金額);或辦理社區人士閱覽證(請詢問櫃檯人員)。

     館內閱覽(討論室及7F設備等)可使用至學期末。

四、其他畢業生離校手續相關事項請依教務處公告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