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書資訊館BBS站管理規則
大仁科技大學
圖書資訊館BBS站管理規則
94.12.05行政會議通過
97.11.12圖書資訊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
第一條 本規則依據教育部「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」訂定之。
第二條 為確保本校BBS站之資訊品質,特擬定本管理規則做為本校各BBS站管理者及使用者遵循之規範。
第三條 設站管理
一、本校校園內所有之BBS站設立時,均須向圖書資訊館申請,經至少十五人附議且設站理念正當者始得設站。
二、各站管理皆受本辦法約束,如違反本辦法,圖書資訊館有權停止其運作。
三、同意設站與否有爭議時,提本校圖書資訊館館務會議處理。
第四條 系統管理
一、各站置站長一人,副站長及版主各若干人(以上統稱 BBS 站管理人員),其產生、任期、罷免或辭職辦法由各站自行訂定之。
二、站長及副站長應維持BBS的正常運作並管理使用者帳號之申請、刪除、權限更動及其他相關之站務。
三、站長及副站長有義務維護使用者個人資料,其他人欲查詢使用者個人資料,須經站長或圖書資訊館數位學習中心主任同意。
第五條 帳號管理
使用者申請帳號必須註冊完整,方得使用其帳號。完整註冊至少需包括真實姓名、地址與E-mail Address。註冊不完整者,站長或
副站長有權隨時刪除其帳號或限制其使用系統部分功能。
副站長有權隨時刪除其帳號或限制其使用系統部分功能。
第六條 版面管理
一、站長及副站長必須定義清楚各版版面(討論區)名稱,便利使用者選擇適合的討論區。
二、討論區之設立與刪除辦法由各站自行訂定之。
三、板主須推動各討論區的討論風氣,並促使用者確實針對討論區主題參與討論,必要時得先刪除不適切或違反本辦法第七條之文章
並須溫和、公正的排解其版內使用者的不理性爭執。
並須溫和、公正的排解其版內使用者的不理性爭執。
第七條 文章管理
各站管理人員須尊重使用者發表的每一篇文章,但涉及下列事項者,管理人員在註明理由後有權刪除:
一、涉及私人恩怨或散佈謠言之文章。
二、灌水或同時張貼於多個討論區之文章。
三、在非測試區測試之文章。
四、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四款所禁止之文章。
第八條 使用者上站得遵循下列使用規範:
一、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。
二、使用者所公開發表之文章,如未特別聲明,即視為同意他人無營利行為之轉載。
三、使用者所公開發表之文章,如涉嫌侵害他人之權利時,須自負民事與刑事責任,必要時各站可主動依法處理。
四、嚴禁使用BBS作為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、猥褻性、攻擊性、毀謗性及有商業版權、商業廣告營利、專利性的資料及文章。
五、使用者禁止利用BBS作為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他使用者或節點之軟硬體系統,例如散佈電腦病毒、嘗試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、
或其他類似之情形者。
六、使用者應尊重各站成立宗旨,維護各站名譽並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物。發佈文章時,應尊重他人權益及隱私,委婉用詞,
避免造成誤解及糾紛。
避免造成誤解及糾紛。
七、各站管理人員與使用者對前述六條規定在認定上有爭議時,得經由本校圖書資訊諮詢委員會委員提報該會處理。
第九條 本規則未規範之事項悉以「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」為準。
第十條 本規則經電子計算機中心指導委員會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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