遠距教學相關獎懲要點
大仁科技大學
遠距教學相關獎懲要點
96.03.22遠距教學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96.05.28遠距教學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96.08.31遠距教學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97.01.03遠距教學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97.11.12圖書資訊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
一、 本校為發展遠距教學,鼓勵教師參與並提昇教學品質,依據「大仁科技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」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 遠距課程教學教師獎懲實施規則:
(一)、本要點以獎勵每學期由遠距教學委員會審核同意開課之遠距課程(包含混合式網路教學)授課教師為限。
(二)、獎懲標準:教師所任課班級之遠距課程經營需達下列各項標準,始可參與遠距績優教評;若有任一項未達標準,則需接受輔導改進(混合式網路教學課程不在此限)。
1、佈告欄篇數:4篇
2、家庭作業:2篇
3、超級討論區及規劃討論區題目數:4題
4、超級討論區參與討論篇數:12篇
(三)、績優教師獎金核算標準:
符合上述標準者,依以下計分標準核算,分數排名前12位者(不可重覆),每名頒發獎金4,000元,以玆鼓勵。
1、佈告欄篇數佔10%
2、家庭作業佔35%
3、超級討論區及規劃討論區題目數佔20%
4、超級討論區參與討論篇數佔25%
5、使用視訊次數:每次加5分,每學期以加10分為限
6、計分標準:各項配分%×[0.7+0.3×(個人該項篇數-各項全部平均篇數)/(各項最高篇數-各項低標篇數)]
7、總積分 =1+2+3+4+5
(四)、輔導改進方式:
1、經營未達獎懲標準者,統一由數位學習中心發送書面通知書告知並確認。
2、第一次經營未達獎懲標準者:派學生助教輔助,並需參加教學觀摩與平台講習訓練。
3、連續二次經營未達獎懲標準者:停止上遠距課程一年。
4、連續三次經營未達獎懲標準者:不得上遠距課程。
5、遠距教學記錄送各級教評會參考。
三、 學生參與遠距課程表現績優獎勵實施規則:
(一)、以獎勵修讀本校遠距教學課程之本校學生為限。
(二)、獎勵名額以該學期全校遠距課程實際開課班級數核算,每四班提供獎勵一名,最多四十名。
(三)、每位績優學生獎勵1200元整。
(四)、評審以同學於本校遠距教學系統參與之所有教學活動為依據。
(五)、本校遠距課程學生參與優學生評比之計分標準如下:
1、討論次數佔總分的30分,最低標準:10次
計分標準:(個別次數/最高次數) X 30
2、學期成績佔總分的30分,最低標準:學期成績70分
計分標準:(個別成績/最高成績) X 30
3、學習時數佔總分的20分,最低標準:2節課之課程 86400秒;3節課之課程129600秒;計分標準:(個別秒數/最高秒數) X 20
4、提供遠距教材內容之錯字或缺失次數佔總分的20分
計分標準:(個別次數/最高次數) X 20
5、總分為上述四項計分之總和。
6、參與遴選之學生其第一至三項計分標準需達最低標準以上。
7、依總分之高低排序遴選績優學生得獎人員,總分相同時,按下列計分順序排序:學習成績、討論次數、學習時數,計分高分者優先。
8、評審以每位學生修讀之每一門遠距教學課程為單位,唯同一學生每學期僅能獎勵一次。
9、遠距課程教師得於所任課之每一遠距班級推薦三位學生參與評選,但每一遠距班每一門遠距教學課程最多兩位同學得獎。
10、學生符合以上標準,亦可自行報名參與評選。
四、 遠距教學數位學習相關論文研究獎助:
(一)、論文內容需以本校遠距教學為研究所對象,且有本校專任老師參與之研究或論述。
(二)、期刊種類
SCI、SSCI、EI期刊各學門最佳排名(排名<=10%)獎助20000元
SCI、SSCI、EI期刊各學門最佳排名(排名<=50%)獎助15000元
SCI、SSCI、EI期刊各學門最佳排名(排名>50%)獎助10000元
國內優良期刊(TSSCI) 獎助5000元
非SCI、SSCI、EI之國內外期刊及大仁學報 獎助2500元
其它大學院校之學報 獎助1000元
相關研討會發表 獎助500元
(三)、作者排名第一其加權值為1,第二其加權值為0.5,第三其加權值為0.3,第四(含)以後其加權值為0.1。
(四)、獎助金額為最高獎助金乘上作者排名加權值。
(五)、每篇只能一人提出申請(不限本校人員)且只獎助一次。
(六)、獎助者可再申請學校其它獎助。
五、 遠距教學使用視訊會議協助教學獎助
(一)、為鼓勵本校遠距教學老師使用視訊會議協助教學。
(二)、每次補助600元,每學期最多補助三次。
(三)、使用前需向數位學習中心申請。
六、 遠距教學教材錄製獎勵方式:
(一)、由數位學習中心統一製作,使用於足夠班級數之教材,每一小時成品,學校支付10000元錄製費,版權歸校方。採本教材授
課時,其授課鐘點費依遠距教學鐘點費核算方式辦理。
課時,其授課鐘點費依遠距教學鐘點費核算方式辦理。
(二)、由數位學習中心或老師製作之新教材,使用於少量班級數之教材。
1、學校提供20000至50000元獎勵金給課程錄製老師,獎勵金額隨錄製人數增加而提高。
2、教材版權歸錄製老師所有。
3、錄製老師授課鐘點與一般非遠距課程授課鐘點相同。
4、未參與錄製老師,其授課鐘點費計算方式比照一般正常鐘點乘0.7。校方提供錄製老師版權使用費為一般正常鐘點費*0.2,剩餘部份歸校方管理費。
七、 本校通過教育部遠距教材認證及課程認證獎勵:
(一)、通過教育部遠距教材認證者,每一科目頒發獎金五千元。
(二) 、通過教育部遠距課程認證者,每一科目頒發獎金壹萬元及獎牌乙面。
八、本要點經遠距教學委員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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